离婚协议书是离婚双方在协商过程中,达成一致意见后书面确定离婚相关事宜的文件,通常包括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财产赡养等详细内容。厦门离婚协议书如下:
离婚协议书
双方当事人:张先生和李女士
一、离婚
双方经过协商,同意自愿离婚,互不追究过去的责任,经公证后生效。
二、财产分割
婚姻期间所获得的财产,包括房产、存款、汽车、家具等共同财产,双方按下列比例进行分割:
1、张先生所有的房产归其所有,无需向李女士进行补偿;
2、存款按照双方财产比例进行分配,李女士分得70%的存款,张先生分得30%的存款;
3、汽车由李女士所有,无需再进行分配。
3、子女抚养
两个孩子归李女士抚养,张先生可以在合理范围内会见孩子,并为孩子的教育和生活费用支付相应的费用。
4、债务承担
双方所负债务各自承担,不得向对方要求分摊。
5、其他事宜
双方具体离婚操作和其他相关事宜由双方商定,并在离婚协议书中写明。
本离婚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确认后,于公证人公证生效。
起草:张先生、李女士
公证人:X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以上是厦门离婚协议书,双方在协商过程中,应当充分沟通,协商解决问题,并在离婚协议书上详细写明协议内容,以减少离婚后出现的纠纷,维护双方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