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双方在离婚过程中达成的一份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其中的条款将直接影响到双方的财产分配、子女抚养权等重大事项。因此,当事人往往希望在协议书中加入自己的具体要求和条款,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离婚协议书能自己加条款吗?
答案是肯定的。当事人在签署离婚协议书之前,应当充分了解自己的离婚权利和义务,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提出自己的要求,协商达成一份符合双方意愿的离婚协议书。如果当事人认为离婚协议书中的某些条款不公平,可以与对方沟通协商,商定一些新的条款,并在协议书中加入自己的具体要求和条款。
例如,当事人可以在离婚协议书中加入如下条款:
1、协议书生效后,双方各自所得财物由自己支配,不得干涉对方的个人财产。
2、对子女抚养的时间、费用、监护责任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并考虑到子女的利益。
3、规定离婚后双方的家庭财产分配方案,明确每方应得的财产和负担的债务。
自己在离婚协议书中加条款的优缺点:
离婚协议书中自己加入条款虽然可以更好地维护双方的权益,但也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优点:
1、符合自己的实际情况,更能保障自己的权益。
2、具有法律效力,可以避免日后的纷争。
缺点:
1、加入的条款可能会导致对方的反感和不满,增加离婚协议书的谈判难度。
2、加入的条款如果违反了法律规定,可能会被法院裁定无效。
总体来说,自己在离婚协议书中加入条款应当理性考虑,充分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避免走极端,失去公平、合理和稳健性。当然,如果不确定自己的权益和义务,最好咨询律师,获得专业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