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是我国发展最为迅速的城市之一,由于城市化进程加快,城市土地征收和拆迁变得越来越普遍。上海城市的土地征收和拆迁项目众多,而在拆迁安置的过程中,房本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拆迁安置房是经政府或开发商购置、建设并向拆迁户配备的房屋。在该房屋的使用权、继承、转让等方面,与普通住房基本没有区别。因此,拆迁安置房是有房本的。
其次,根据《房地产权证书管理暂行办法》,固定资产和建筑物的使用权可以办理不动产权证,一旦领取了不动产权证,房本就会随之产生。在上海市,拆迁安置房的房产证是由城市规划和国土资源部门签发的。在领取房产证之前,拆迁户只能拿到确认房源使用权的相关文件。
最后,需要提醒的是,拆迁安置房的房产证属于一种特殊的不动产权证,其使用人应当依据最初的拆迁补偿方案进行居住,并遵守相应的居住管理规定。如果拆迁户私自转让、出租拆迁安置房,可能会面临违法行为的风险,并且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也会被收回。
综上所述,上海拆迁安置房是有房本的,受到与普通住房相同的法律保护和规范。在拆迁安置的过程中,市民应当了解相关的政策和规定,妥善处理好拆迁安置房产权证等手续,确保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