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大陆,未成年人的抚养权是由父母或监护人行使的。然而,自2021年6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抚养关系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其中规定,未成年人达到18岁,在法律上视为成年人,他们可以自主选择居住地、职业、婚姻等,因此,父母没有对其行使抚养权的必要,抚养关系因此自动解除。
尽管18岁抚养权在法律上已经自动解除,但是在实际中,父母对未成年孩子的影响是长期的。对于未成年人来说,这个年龄的孩子通常还没有完全成长为独立的人,他们需要父母的支持和照顾,另一方面,父母也需要在孩子的职业、学习和婚姻等方面继续提供指导和支持。
当涉及到经济支持时,父母也需要针对孩子的具体情况进行考虑,比如是否已经独立、是否还在读书等等。在这种情况下,抚养款的问题可能需要进一步探讨和解决。
总之,18岁抚养权取消了,但是父母和未成年子女之间的关系应该在实际情况下进行协商和平衡,既要遵守法律,又要考虑到实际情况,真正保障未成年人的权益,帮助他们成长为独立的个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