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市是中国江苏省苏州市下辖的一个县级市,由于位置优越、基础设施完善等多种优势,吸引了大量人口涌入,城镇化进程快速推进。然而,伴随着城镇化的加速,常熟市周边的农村地区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如过多的宅基地,无序的村镇规划等。因此,常熟市政府对于农村宅基地拆迁问题也有了一系列的政策和措施。
首先,常熟市政府明确了农村宅基地的管理方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宅基地是为了农民居住和生产服务的土地,是农村土地自然承载力以内、自留地和宁静地可以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规以及乡、村土地管理制度,收回、划归、审批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关系的土地。因此,常熟市政府将以规土委领导小组为牵头单位,成立由县政府、农委、土管中心、交通局、环卫所、公安局等各有关部门组成的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领导、职责、任务,并制定了农村宅基地管理的办法。
其次,常熟市政府为农村宅基地拆迁制定了有关政策。根据《江苏省农民住房与宅基地管理办法》中的规定,对于存在过多宅基地、浪费农村土地资源和影响农村生态环境的情况,可以通过公开征询意见、审批决定等程序实施农村宅基地的整治和拆迁。为此,常熟市政府出台了《农村宅基地拆迁管理办法》,明确了审核、立案、评估、补偿、移交状态等程序,确保农民得到公正、合理的赔偿及安置,同时推动农村宅基地的整治工作得到有效的落实。
最后,常熟市政府对于农村宅基地拆迁工作进行了具体的部署。为有效整治农村宅基地,常熟市政府将农业部门、土管(房地)部门、金融部门、环保部门、水务部门纳入整治和拆除的联合工作机构中,实行“一县/区、一方案/组合”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实现合理利用农村土地资源以及城乡一体化发展。
综上所述,常熟市政府将农村宅基地管理、拆迁等问题看做是加快城镇化进程、促进农村居住改善、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要内容之一,为此,不断出台相关的政策和措施来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