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离婚双方为了达成共识而签署的协议书,一般是当事人、律师和公证处共同起草并签署,主要包括离婚财产、抚养权、探视权等方面的约定。那么,离婚协议原件应该去哪里找呢?
首先,应该在离婚过程中妥善保管离婚协议原件,以免丢失或遗失。如果未能及时保管,应该到签订离婚协议的律师事务所或公证处进行查询和检索。如果所在地的公证处或律师事务所已经不存在了,可以到当地的司法行政机关进行查询,他们通常可以提供帮助。
其次,离婚协议原件在签署后,需要将其送往公证处进行公证,这样才能具有法律效力。因此,离婚双方可以去公证处查询和取回原件。如果因为某种原因,无法前往公证处,也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代办。
最后,离婚协议原件也可能存放在法院的档案库中。如果需要查询和取回,需要联系当地法院的档案管理部门。但需要注意的是,法院的档案库中只保存离婚协议的副本,而不是原件,因此需要慎重选择。
总之,离婚协议原件是离婚双方达成的重要协议,需要妥善保管并随时可以查询和取回。如果无法找到或者妥善保管,则需要通过相关渠道进行查询和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