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在离婚当事人双方自愿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共识并签订的一种书面约定。在法律上,离婚协议书也是一种有效的合同。离婚协议书的签订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并需要具备一定的法律要素,这才能够被认为是有效的。
首先,当事人双方必须在自愿原则的基础上达成共识。这意味着,离婚协议书不能是任何一方在被迫或欺骗的情况下所签订。离婚协议书必须是在当事人意愿的基础上签订,否则无效。
其次,离婚协议书必须包含明确的约定内容。凡是离婚协议中的各项约定,都必须是具体明确、具备可操作性的内容。
再次,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签订和履行协议的能力。这意味着,离婚协议必须是由合法的当事人所签订,不能是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等无法进行法律约定的人签订。
另外,离婚协议书在签订后需要经过司法程序的确认,也就是说需要通过法院进行认可。经过法院确认的离婚协议,具备法律效力,并可以在民事法律程序中进行强制执行。
总之,离婚协议书的有效性取决于协议的签订过程和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要求。只有在双方自愿、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协议内容明确具体、并经过法院确认的情况下,离婚协议书才具有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