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离婚和抚养权是两个相对独立的法律问题,一般不会同时判决。离婚是夫妻双方决定终止婚姻关系,抚养权则是关系到儿童成长与发展的问题。因此,在民事诉讼中,法院往往需要分别审理这两个问题。
在离婚案件中,法院会判断夫妻双方的协议是否公平合理,并在必要时进行调解。如果无法和解,法院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判决离婚并处理财产等相关问题。而抚养权则需要根据儿童的利益原则,结合双方的实际情况做出判决。一般来说,孩子的抚养权往往被判给母亲,父亲则需要支付抚养费。
然而,离婚和抚养权之间也有联系。如果双方离婚后,无法就儿童的抚养达成一致意见,那么法院会根据抚养权申请人的诉求,做出关于儿童抚养权的判决。同样的,如果孩子被判给了一方,对方可以要求减少或停止抚养费,甚至提出更改抚养权的诉求。
综上所述,尽管离婚和抚养权在司法实践中有所联系,但这两个问题仍属于不同的领域,需进行单独审理和判决。在处理离婚和抚养权案件时,法院应遵循公正、公平、公开、便民的原则,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