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抚养权是一项关乎孩子成长的重要权利,不应该被随意公证。抚养权的最终目的是确保孩子的利益和幸福,而不是为了任何一方的私人利益。
在离婚或分居的情况下,抚养权的决定通常是通过法律程序来确定的。法院最终将决定哪一方或哪些方对孩子的抚养和监管负责。法院必须考虑孩子的利益和需要,而不是任何一方在争夺抚养权时提出的个人要求。
抚养权的公证可能会在某些情况下被要求使用,例如确定子女的扶养费(由法院指定的父母付出以满足孩子的需求的付款),这时候公证可能是有用的。但是,任何一方不能单方面要求公证并改变抚养权的安排。这必须经过法律程序和法院的裁决,以保护孩子的利益并确保正义和公正。
此外,即使抚养权被公证,也可能会有一些争议和纠纷。如果出现争议和纠纷,法院仍然需要对孩子的利益进行评估和决策,并依据法律程序来确定抚养权的最终安排。因此,抚养权不应被随意公证,而是应该尊重孩子的权利和法院的法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