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单位如果在经营活动中挪用公款,就涉及到了挪用公款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挪用公款罪是指任意挪用公共财物或者集体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较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企业单位是一种法律实体,具有与个人相似的权利和义务。企业单位职能部门中负责财务管理的人员若将公司的公款挪作自用或者私自使用了公款,破坏金融秩序,并给企业单位造成不利影响,属于挪用公款罪的范畴。企业单位挪用公款的情节一般比个人更为严重,所涉及的金额更大,其罪责也更高。
因此,企业单位也会被检察机关或法院追究刑事责任。对于企业单位未能严格监管财务管理部门的行为,企业单位本身也要承担部分责任,尤其是如果赔偿损失后,挪用公款并未被归还的情况下,企业单位应该吸取教训,加强管理控制,并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这样有益于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增强企业单位公信力,为保证企业单位的可持续发展做出重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