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的相关法律规定,拆迁协议必须是本人签字。这是为了保护个人的合法权益,确保个人在签订拆迁协议过程中的自由和公平性。签订拆迁协议前,拆迁方会向被拆迁人提供协议,并且向其解释协议的内容和意义。如果被拆迁人对协议有任何异议或疑虑,可以向拆迁方提出相关问题或要求。
因此,签订拆迁协议时,本人签字是必要的。拆迁方要确保被拆迁人能够理解协议的内容和意义,进而有意识地同意协议。只有个人签字,才能证明拆迁方与被拆迁人之间的协议是有效的,并且在未来的争议中可以用作证据。
当然,在某些情况下,被拆迁人可能无法直接签署协议,例如,未成年人或者精神病人等情况,这时家庭成员或法定代理人可以代表其签署协议。在这种情况下,代表人也必须是合法的,并且有被授权代表被拆迁人签署协议的权力。
总之,拆迁协议对被拆迁人和拆迁方都是很重要的,签署协议前双方都需要了解协议的内容和意义,并且确保签署的协议是有效的。被拆迁人必须亲自签署协议,以保证协议的合法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