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协议书不能作为房产证。拆迁协议书是指政府或开发商与房屋所有人达成的协议,约定房屋拆迁后的补偿、征收等问题。房产证是住宅所有权人的法定证明文件,证明房屋的所有者和权属情况。两者具有不同的法律作用和价值。
拆迁协议书可以作为相关补偿和权益的依据,但不能代替房产证的作用。房产证经过权属登记和审核,是法定产权的证明,代表着房屋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在房屋买卖、抵押和交易等场合,都需要出示房产证。
此外,有些地方政府为了方便集中拆迁管理,会给拆迁户颁发临时住房证书,这也只是一种非法定的证明文件,不能代替房产证。拆迁户在拆迁后需要重新申请产权证,获得合法产权证明后方可享有相关的产权权益,也才能在产权转移、交易等事项中获得更多的法律保障。
综上所述,拆迁协议书和房产证属于不同的文件,不能互相替代。在日常生活和房屋交易中,拥有合法的房产证是必不可少的。如果出现权属争议或产权纠纷,房产证将成为权力较高的证据,能够为所有权人保护权益,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