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离婚当事人在离婚过程中,达成了一致意见所制定的协议书。它规定了离婚当事人在离婚后应如何分割共同财产、抚养子女、赡养离婚方等各项问题,并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
离婚协议书从法律效力上来说,是一种具有合同效力的文书。依法可视为双方当事人对离婚权利义务的自愿表示,具有拘束力。因此,在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并签署后,协议书即可生效,双方需按照约定执行。
但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协议书并不能代替判决书。判决书是由法院依法作出的离婚判决,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双方达成离婚协议,还需要向法院申请离婚判决,由法院依法作出判决书,才能真正解决双方的法律关系。
在离婚诉讼中,如果双方能够自主达成协议,法院常常会根据双方的协议作出判决,并将离婚协议内容作为判决书的一部分。这时,离婚协议书就成为了判决书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法律效力。
总之,离婚协议书具有合同效力,但不能代替判决书。离婚当事人可以在协议书中约定自己的离婚事项,但最终还是需要向法院申请离婚判决,得到法院的判决书才能真正解决法律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