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婚姻法抚养权规定是指当父母离婚或者解除婚姻关系,子女的抚养问题应当由父母协商解决,并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由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作出裁决。一般来说,根据《婚姻法》规定,对于幼年子女的抚养权应当以实际需要为准,分别由父母共同承担。在具体的时间上,通常以子女的年龄为参考。在深圳,抚养小学及以下年龄的孩子属于幼年子女,抚养权通常会由母亲承担,但是父亲有探视权,并与母亲共同承担抚养费。对于小学以上年龄的孩子,抚养权则视具体情况而定,通常由父母协商一致,如果无法协商,则由法院判决。在判决中,法院会依据孩子的实际需要,考虑孩子的年龄、性格、学习情况等,以及父母的收入、生活情况等因素,作出合理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