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所了解的情况,民政局是不会发离婚协议书的。
离婚协议书是由离婚双方自行协商达成的,通常包括离婚双方的分财产、抚养子女、赡养老人等方面的协议内容。离婚协议书的起草、签署和保全都需要当事人自行处理,民政局只是对离婚申请进行审批和登记,并不涉及协议具体的内容。
离婚协议书的签署应当满足如下要求:一是自愿签署,不受任何强制力量的影响;二是合法有效,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赡养老人等方面的协议内容都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不能违反法律法规;三是书面书面形式,由双方签署,并经过公证或者见证,确保其真实性和合法性。
因此,离婚协议书的起草和签署需要当事人自己负责,如果遇到疑问或者需要协助,可以咨询律师或者专业机构来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