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是一种法律文书,它具有法律效力。母亲与女儿之间的约定并不能代替离婚协议的效力,因为它并没有在法律上获得认可。
当离婚协议达成之后,需要在司法机关进行认可或者审核,才能生效,为双方提供保障。而母亲与女儿之间的约定,只是道德上的约束,不能替代法律效力的认可。
如果母亲在离婚协议中有权利可以寻求女儿的帮助,那么女儿有义务遵守协议中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帮助。但是只有在协议合法的情况下,在需要帮助的时候,协议才可以真正地发挥作用。
所以,如果母亲要求女儿在离婚协议之外提供帮助,那么这份协议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即使女儿同意了,也无法强制执行。因此,建议母亲与女儿之间进行必要的协商,通过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确保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