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院:
我是申请离婚的原告,与被告姓名为××,两人在结婚多年,由于双方性格、家庭观念等方面存在原则分歧,现已分居两地,关系已经破裂,无法挽回,故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书。关于抚养权的问题,现向法院做出以下申请:
我请求法院判决我在本案离婚后拥有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负责子女的抚养、教育等相关事宜。原因如下:
首先,我是孩子的生母,具有更强的亲近关系和责任感,孩子也更有可能适应在我的抚养下成长。
其次,我现已经稳定工作,生活条件较为优越,可以为孩子提供更好的生活和教育条件,满足孩子的各种需求。
再次,被告由于性格等方面的原因,对孩子的照顾不够关心和负责,容易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因此不适合担任孩子的抚养人。
基于上述原因,我请求法院判决我获得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同时,我也将尽力遵守法律法规,尽最大努力为孩子的发展提供最好的条件和环境。
本次起诉事项属实,希望法院能够依据法律法规公正裁决,保障我和孩子的合法权益,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