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指行使或占用公共财产或公共信托财产的机构和个人违反法律、法规及组织规定,将公共财产或信托财产用于自己的私人目的,或让他人用于私人目的的行为。以下是属于挪用公款的行为:
1. 领导干部将公款用于个人的消费或投资,比如购买名车、豪宅、珠宝等奢侈品,进行高档酒店住宿、旅游等消费活动,或是通过私营企业、担任董事长、董事或经理等方式私人经营或股份分红,都属于挪用公款的行为。
2. 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将本应用于公共事务的公款用于个人目的,比如借贷、赌博等行为,均属于挪用公款的行为。
3. 企业法人及其员工在经营活动中,将企业资金用于个人目的,比如个人消费、赌博等行为,也属于挪用公款的行为。例如,著名的“山水集团”在刚刚爆出的贪腐事件中,集团相关负责人就将企业的巨额资金用于个人投资、个人消费等目的,严重挪用公款。
4. 公共文化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将公款用于私人消费或私人经营,也属于挪用公款的行为。比如博物馆、图书馆、文化活动中心等单位的负责人将专项经费、项目补贴等公款用于个人消费、治疗、购物等行为。
5. 疫情期间,各地公共卫生部门的一些工作人员,将应该用于防疫用品购买和发放的公款挪作他用,用于个人消费或线上购物,更是恶劣的行为。
综上所述,挪用公款是一种非常不道德的行为,不仅严重违反公共信任,破坏了公共财产利益,更是违反法律法规,将会受到严厉的法律制裁。因此,每个人都应该珍惜公共财产,遵守法律法规,秉持良好职业道德,不为个人的私利而损害公众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