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一种非常严重的违法行为,无论是几千元还是几万元,都是违法的。公款是指由国家或政府机关、人民团体等单位履行职责或从事活动所需要的资金,是纳税人的钱,具有公有性和集体性。
如果有人挪用公款,就意味着该人没有经过相关程序,私自占用了公款。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也严重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减少了公共资源的总量,甚至可能导致项目无法完成,影响到人们的生活和利益。
在我国,挪用公款的行为被视作“贪污罪”或“挪用公款罪”,并且根据其实际数额的大小不同,分别提高刑事责任的程度。通常来说,挪用公款超过一定数额,就必须承担刑事责任,且最初的罚款可能不足以回收资金。
总之,挪用公款是一种非常严重的违法行为。无论涉及的数额是多少,责任人都必须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并且必须支付相应的罚款和赔偿金,以恢复社会的公平和公正。而公民也应该自觉维护公共财产,避免违规和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