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拆迁安置房在一定程度上有产证。根据《上海市拆迁安置房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如果拆迁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实施方案已经通过审批,并经由有关部门批准,拆迁安置房作为被拆迁人户籍家庭的产权房屋,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产权证。
但也需要注意:在实际操作中,由于不同拆迁项目存在不同的政策和程序,其产权归属和产证发放时间可能也不尽相同。一些项目处于后期,还未领取产权证的情况也有发生。此外,在产权证上标注“限购”、“限售”等字样也不容忽视。
总的来说,拆迁安置房是否有产证,需要参考《办法》和相关文件的规定和操作实践,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不过,从产权保障的角度来看,将拆迁安置房的产权落实到位,是维护拆迁方面当事人利益、保障社会稳定的必要手段,应予以高度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