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就离婚相关问题达成一致的书面文件,需要经过正式的办理程序才能具有法律效力。具体来说,离婚协议书的办理需要交由以下部门进行处理:
1.婚姻登记机构。如果夫妻双方是在婚姻登记机构登记结婚的,就需要将离婚协议书提交给原来所在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手续。在提交文件时,需要提供身份证、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同时缴纳相关的离婚登记费用。
2.人民法院。如果夫妻双方曾经在法院起诉离婚案件,就需要将离婚协议书提交给原来所在的法院办理离婚手续。在提交文件时,需要提供起诉离婚的相关材料,包括起诉状、证据材料、离婚协议书等文书,同时缴纳相关的法院费用。
3.公证处。如果夫妻双方自愿离婚且达成了离婚协议,就可以将协议书提交给公证处进行公证,增强协议书的法律效力。在提交文件时,需要提供各种相关材料,包括离婚协议书、双方身份证明、结婚证和居民户口簿等,同时缴纳相关的公证费用。
总之,离婚协议书的具体办理方式和所需材料会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夫妻双方需要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部门进行办理。同时,需要强调的是,离婚过程中一定要合法合规,不要违法操作,否则将会带来不必要的法律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