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指使用公共财产或者公共资金用于个人使用或者私人经营的行为。因此,如果客户的钱被员工从公司的账户里面直接转移到自己的账户上,那么就属于挪用公款的行为。这种行为是非法的,不仅涉及到违法犯罪问题,也会对公司的声誉和经营发展造成严重影响。
在销售过程中,如果员工接受客户的钱款并将其私自占有,那么这就是挪用公款。而客户钱打给销售,由销售代为收款并上交到公司账户的情况,不应该归属于挪用公款的行为,因为销售只是代收款并交于公司,而没有私自占有客户的钱款。
实际上,如果员工将客户的钱直接打入了自己的账户并将其挪作他用,则不仅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同时也构成了职务犯罪。因此,公司应该严格约束员工的行为,在销售过程中建立健全的管理机制,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管理,以减少挪用公款的风险。
综上所述,客户钱打销售不属于挪用公款,但是如果员工私自占有客户的钱款,则属于挪用公款的行为。公司应该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加强对员工行为的约束和管理,保护客户的资金安全,确保公司的规范经营和良好声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