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如果夫妻双方对子女都有强烈的抚养意愿和能力,那么他们可以共同拥有抚养权。共同抚养权是指离婚后,父母双方共同承担抚养子女的责任和义务,并在抚养过程中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以确保子女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共同抚养权具有以下特点:
1. 父母双方共同决定子女的教育、生活、医疗等方面的问题。
2. 父母双方共同分担子女抚养的费用。
3. 子女可以在离婚双方之间自由转移,而不必依据法院的判决、调解等程序。
4. 离婚后双方都可以与子女建立亲密的关系,维持一种稳定的家庭环境,给予子女充分的亲情关爱。
然而,共同抚养权也存在一定的缺陷和风险,例如:双方在抚养子女方面存在差异和分歧,或者合作关系不佳等问题。此时,如果不能协商解决,可能会给子女带来不良的影响。因此,离婚后如何共同抚养子女,需要双方在实际操作中不断摸索和磨合,发扬互相尊重、包容、理解、信任、协作的精神,共同为子女的成长和发展创造一个和谐稳定的家庭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