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协议房指的是在城市拆迁过程中,原有居民与拆迁部门达成一定协议后,新建的住房。由于拆迁协议房并未完全符合《不动产登记办法》中的房屋登记条件,导致其无法登记为不动产,这也成为了拆迁协议房不能抵押贷款的主要原因。
目前,对于拆迁协议房的处理方案,各地政策不一。对于某些城市而言,如上海市,新政策已经施行,对于符合条件的拆迁协议房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获得房屋产权证书,也就是说这些房屋已经被认可为合法不动产,也就可以抵押贷款了。
但要想拆迁协议房的抵押贷款得到银行的认可,还需要满足一些条件,比如该房屋已经完整建成并进行验收,同时该房屋的产权已经被认可,该房屋未被司法或其他行政部门查封等等,都需要满足银行的风险控制要求。
总之,在拆迁协议房抵押贷款这个问题上,如果想要获得银行的认可,需要依据当地政策,符合银行的风险控制要求,同时也需要注意慎重选择银行和相关贷款产品,以避免不必要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