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属于婚姻家庭民事关系中的一种协议,主要是由离婚双方通过协商达成的,用来解决离婚所涉及的各种问题,如子女抚养权、财产分割、债务承担等。离婚协议书的起草和签署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减轻离婚带来的冲突和矛盾,加强离婚双方的合作和协商能力,为双方未来的生活打下良好的基础。
离婚协议书受合同法调整,这是因为离婚协议书在实质上具有合同的法律效力。离婚协议书的签署双方都要自愿,公平地在协商中达成协议,而且双方的意思表示要满足法律上的要求。离婚协议书的性质和合同相似,它反映了离婚双方的意思和意愿,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
因此,离婚协议书在签署前必须符合合同法规定的条件,如要求合同要有合法的客体和目的,各项条款要明确、具体、不违法,因谈判过程中存在的焦虑、过错、强迫等因素导致的协议不合理不受合同法保护,因此,当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出现争议时,可以参照合同法的规定进行调整和解决。
综上所述,离婚协议书确实受到合同法的调整和规范,离婚双方在签订协议书时,不仅要认真思考条款的合理性和合法性,还要仔细阅读和理解协议中包含的条款,从而避免诉讼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