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音是一种能够记录语言交流内容的工具,其本身并不具备法律力量,不能被视为法律文件。然而,如果双方在录音中达成协议,而这个协议符合法律要求,那么它便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因此,在离婚协议中使用录音记录是具有一定参考价值的。以下是具体分析:
首先,双方在录音中达成的协议必须符合法律要求。比如,离婚协议中需要规定财产分割、抚养子女等内容,如果双方只是在录音中口头约定,但没有详细制定具有法律效力的离婚协议书,那么这个录音就没有法律效力。
其次,离婚协议成立需要符合一定的程序。在录音中达成的协议,如果没有证明是双方既定意思的证据,或者缺乏法院审核、公证等程序的验证,就难以认定其法律效力。
最后,离婚协议的效力还需要在法律程序中得到确认。录音虽然能够作为参考证据,但是在法律程序中需要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律师确认等文件来确认协议的效力。
综上所述,离婚协议的效力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离婚协议书才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录音只是作为辅助证据,不能单独构成离婚协议。建议在离婚协议中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以确保协议的效力、真实性和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