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拆迁安置费是指政府在城市重建、改造过程中,按照法律规定对被拆迁户提供的一定保障和补偿费用,主要包括房屋补偿费、过渡费、搬迁费、住房补贴、就业补贴等。以下将具体介绍济南拆迁安置费的计算方法和标准。
一、房屋补偿费
济南市根据房屋结构和建筑面积,对原房屋补偿费进行计算。补偿费根据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和标准地价确定。标准地价是济南市城区各片区划分后的平均土地价格,除非特殊情况,保持不变。
二、过渡费
过渡费是指被征收房屋拆迁前,临时租用住房的费用。被征收户申请租住的临时住房最高标准不能超过城区平均租金价格的2倍,过渡期最长不超过2年。
三、搬迁费
搬迁费是指被征收户搬迁费用的补偿费用。根据搬迁的距离和物品量确定搬家公司的费用,对于搬运的部分,政府也要对被征收户提供一定的保障和补偿费用。
四、住房补贴
住房补贴是指根据市场租金,在被征收房屋变现后,对因不能完全运用安置房屋资金购置住房的被征收户按实际住房面积和租金标准的一定比例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最高不超过80%的城区平均租金。
五、就业补贴
就业补贴是指被征收户因拆迁后受影响丧失固定工作岗位时,政府为其提供一定的就业援助,包括职业培训、技术培训和一定的经济援助等。
需要指出的是,以上各项拆迁安置费的具体数额与地区和房屋面积、结构等因素有关。被征收户在申请拆迁安置费时,需到当地拆迁办公室进行咨询和办理手续,以获得相关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