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是指由政府为了拆除房屋而造的新房,以便向受影响的人们提供替代的住房资源。拆迁安置房的建设是为了满足城市规划、环境改善、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发展等需要而进行的。在一定的条件下,拆迁安置房是可以迁户口的。
按照现行政策,拆迁安置只要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就可以迁户口:
第一种条件是,购房者可以通过交易方式购买公房或商住房,并获得合法产权证明。当产权证明交到户籍所在地人口管理部门时,户籍所在地人口管理部门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其迁移到住房所在地。
第二种条件是,通过与房屋拆迁安置所涉及的城市管理部门协商,居民在拆迁安置房的配售范围内获得住房并加入城市社区,户籍则随之迁移。
在这些条件下,居民可以在拆迁安置房立即迁入,安家立业,继续居住在自己的家乡,并享受城市的公共资源和社会福利。
总之,拆迁安置房可以迁户口,但前提是满足国家规定的条件,并通过相关的手续和程序。这也是为了维护国家法律的权威,规范城市建设和居民入住的秩序,保护居民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