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归父母共同行使,如果一方父母不履行监护义务,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单独行使监护权。但是,对于再次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时间节点,婚姻法并没有明确的规定。
通常情况下,在未成年子女生活稳定、情感稳定,能够独立生活和成年后自立的情况下,一方父母才可以重新提出申请。但具体情况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包括孩子的年龄、身心健康状况、学业情况等因素。
在这个过程中,最好请专业的律师协助处理,同时也需要孩子的配合和支持,帮助父母了解孩子的想法和需求,综合考虑孩子的利益和成长需要。总之,再要抚养权不是轻易之事,需要有足够的前提和准备,并且需要在法律的框架下进行,以保障双方权利的合法性和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