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夫妻离婚时有关财产、子女抚养及探视等方面的约定,其格式并没有固定规定。一般情况下,离婚协议的格式结构通常包括开头、协议内容、签名和附则几个部分。
首先,协议开头应该注明离婚双方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和婚姻状况等基本信息。协议内容一般包括财产划分、子女抚养、探视及赡养等事项。其中财产划分是协议中非常重要的部分,双方应该就财产的分割达成共识,并确定具体的分割比例和方式。而子女抚养、探视及赡养在协议中的约定应该详细明确,包括子女的姓名、年龄、监护人、抚养责任人、抚养费用等。
之后,协议的签名是必要的。离婚协议签署时应该由双方同时签字,并要求双方如实写上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并在签字处签署日期。签字完成后,双方应该共同保留协议副本,以供日后参考和使用。
最后,协议的附则根据双方的需要进行约定,如旅游、年度抚养费调整等事宜,是协议的补充性内容。离婚协议的附则应该尽量避免与协议矛盾或重复,以免造成协议的混乱和不确定性。
总之,离婚协议的格式结构应该以清晰简洁、具体明确为原则。当然,在签署离婚协议之前,双方应该进行全面的调查和分析,制定合理可行的协议,以免由于各种因素导致协议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