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是由政府为了实施城市规划等目的而对居民住宅进行拆除后,在其原有住房所在地或其周边地段另行安排的住房,其建设和分配都是由政府进行统筹安排。拆迁安置房的安置对象,都是原来居住在该拆迁安置房区域内的居民,一般都是由政府根据拆迁安置方案给予补偿的,这种补偿一般来说是在一定的法律框架下,楼房、地架、物品等也都限制了一定的申报期限以及标准,这为相关当事人带来了很大的困扰。
因此,针对这种现象,在拆迁安置房建设中,一些居民或业主可能会采取一些手段,如申请财产保全,以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拆迁安置补偿款是由政府根据相关拆迁程序给予发放的,如果开发商或政府存在不履行相关合同、规定或者给予补偿的金额不足等问题,居民或业主可以通过申请财产保全的手段,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因此,在拆迁安置房建设中,如果存在拆迁安置补偿款的不合理问题,居民或业主可以通过合法的申请财产保全的方式,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当事人在申请过程中,需注意保全申请书的书写和申请时间,并在保全生效后主动协商解决问题,以期达成双方满意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