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是否属于遗产的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一般情况下,如果拆迁安置房是被继承人在其去世前所拥有的,且该拆迁安置房未被继承人在去世前出售或赠与他人,那么该拆迁安置房就应该算作是继承人的遗产。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该拆迁安置房的产权已经发生过变更,例如被继承人将其拆迁安置房以赠与、出售等方式转移给他人,那么该房屋的产权已经发生过变更,就不再属于继承人的遗产。
另外,如果拆迁安置房是由政府按照法定程序拆迁后给予的安置房,那么这些房屋的所有权属于拆迁户,但是使用期限是有规定的,一般为50年,到期后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续期。因此,这些房屋即便是拆迁户已故,也不能算作是遗产。
总之,判断拆迁安置房是否属于遗产,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产权未发生过变更,且继承人符合相关法律规定,那么该房屋可以算作是继承人的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