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离婚双方达成的协议,将离婚所涉及的各项事宜进行了约定和确认,是离婚其他法律手续顺利进行的重要前提。而在离婚协议书上是否需要盖章,这个问题并没有明确的规定。
一般情况下,如果离婚双方在协议书上签字确认,证明双方确实达成了协议,这已经足够证明协议的有效性。但是,对于一些有特殊需要的情况,如涉及大笔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权的协议,盖章或公证可能更为安全可靠。
盖章和公证是行政和司法机关认可的证明手段,通过这种方式可以证明协议的真实性和权威性,从而保障双方的权益和合法权利。因此,在一些重要的协议中,如离婚协议书,建议离婚双方选择盖章或公证的方式进行认证,以免出现争议。
总之,在实际操作中,离婚双方根据具体情况可以选择在协议书上盖章或公证,以确保协议的有效性,从而让离婚过程更加安全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