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官:
我作为原告,对婚姻关系的解除及子女抚养权的分配,提起诉讼,望法院依法处理。
一、关于婚姻关系的解除
本人与被告于XX年XX月XX日在XX市结婚,婚后生育一个孩子,并育有共同财产。可是自XX年起,被告开始对本人进行家庭暴力行为,导致本人的身心受到极大的伤害。被告经常殴打我,口头侮辱我,长期不给我经济支持,导致我经济上的困难。
我曾在XX年XX月XX日向所在派出所报案,被告曾一度承诺不再打骂我,但是不久之后又开始进行家庭暴力行为。我与被告的感情已经破裂,我要求法院解除我们的婚姻关系。
二、关于子女抚养权的分配
我们育有一个孩子,现年X岁,我们共同育有并抚养了这个孩子。但是由于被告经常殴打我,因此孩子常常目睹到这种场面,这对孩子的心理健康造成了极大的影响。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和发展,我要求法院判决我一方获得孩子的抚养权。
同时,我要求被告承担一定的抚养费用,为孩子的生活提供必要的支持。具体金额由法院判决,但不得低于月收入的20%。
综上所述,我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解除我与被告的婚姻关系;判给我一方孩子的抚养权,并由被告支付抚养费用。敬请法院根据法律法规作出公正的裁决。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