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民在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上,按照规定取得的、用于居住的土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因故需迁离或住房变更,可以依法办理宅基地使用权变更手续,但土地用途不变。”
因此,一般情况下农村宅基地是不能再次建房的。只有在以下情况下可以申请增建或重建:
1.因老房屋旧址倒塌或维修无法修复而需更换新房的。
2.因家庭人口增加需要扩建新房的。
3.因宅基地原房屋相对水平位置下降导致存在安全隐患,无法修缮的。
4.因业务需要建造商用房。
但是在增建、重建前,需要获得当地乡镇政府的批准,符合规划并经过验收合格才能建房。
此外,还需要注意的是《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只能依法依规使用宅基地,不得转让、抵押、租赁、出售等。因此,在农村地区,宅基地一般都是传承给下一代继续使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