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离婚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签署后具有法律效力。一般情况下,离婚协议经双方签署后,一旦被法院确认生效,就不能再进行申诉。
但是,在一些特殊情况下,离婚协议书仍然可以被申诉。
第一种情况是双方在签署离婚协议书时有欺诈行为。如果一方利用隐瞒或者虚假陈述欺诈对方达成协议的,对方可以据此申诉离婚协议书。
第二种情况是离婚协议书违反了法律法规或者公序良俗。比如,在离婚协议书中,一方放弃了法定继承权或者挑战了法律法规的公共政策等等,都可以作为申诉的理由。
第三种情况是离婚协议书对子女的利益不当侵害。如果离婚协议书中的相关规定对子女的权益有负面影响,例如限制了相互之间的探视权和抚养权等,子女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申诉离婚协议书。
综上所述,离婚协议书并不是绝对不能被申诉的。在特定的情况下,双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申诉离婚协议书,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