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传统的观念中,离婚后的抚养权确实更容易落到女方手中。这一点与社会的性别角色定位有关,传统理念认为男性应该担任养家糊口的责任,而女性的角色则是照顾家庭和孩子。因此,很多人会认为抚养孩子应该是女性的责任,特别是在离婚后,母亲应该负起责任,照顾孩子成长。
但是,随着社会观念的进步和时代的改变,越来越多的人开始逐渐接受男女平等的思想。在现代社会中,男性和女性的责任和义务已经逐渐平等了,没有必要把抚养权优先分配给任何一方。实际上,法律对抚养权的分配并没有规定要优先分给女方。在法律上,有关抚养权的判决是基于双方当事人的情况和权益平衡来决定的,并不是基于性别的考虑。
同时,很多男性也已经在抚养和照顾孩子方面做得比较好,一些离婚案例中,男性也被判定为抚养孩子的合适人选。这是因为在法律上,抚养孩子需要考虑的因素很多,包括父母的身体状况、家庭经济状况、抚养孩子的能力等等,而不是简单地按性别来划分。
因此,可以说离婚抚养权不会优先分配给女方。无论男女,只要能够确保孩子健康成长,承担起自己的责任和义务,都有可能被判定为适合抚养孩子的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