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离婚过程的重要文件之一,它记录了夫妇离婚后的财产分配、子女抚养和探视等协议。在离婚协议书签署之后,说法律效力,需要进行公证和登记。那么,离婚协议书需要去民政局吗?
答案是不一定。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协议书只要经过公证,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如果夫妻双方已经签署了公证的离婚协议书,就不需要再去民政局登记了。相反,如果夫妻双方没有签署公证的离婚协议书,就需要在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对于需要在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的夫妻,他们需要先办理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详细记录和确认夫妻双方的财产分割、抚养子女和探视等事项,并经过双方签署和公证。之后,夫妻双方提供离婚协议书和其他相关材料到当地民政局进行办理。民政局审核确认后,颁发离婚证,夫妻将正式离婚。
总之,离婚协议书不一定要去民政局,是否需要去民政局要看离婚协议书是否经过公证。如果离婚协议书经过公证,具有法律效力,就不需要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反之,需要在民政局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