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政府近年来积极推进城市更新和城乡融合发展,进行拆迁安置房建设。在此过程中,关于拆迁安置房的限售政策一直备受关注。根据绍兴市政府发布的文件,绍兴市拆迁安置房限售政策存在一些规定,下面我们来看看具体情况。
首先,绍兴市对拆迁安置房的限售政策规定,新建的拆迁安置房可以限售5年,而二手房可以限售3年。在限售期内,房屋的转让必须通过政府指定的平台(例如小区物管)进行,且价格不得高于政府定价。
其次,在绍兴市政府规定的限售期内,购房者必须自住或出租给符合政府规定的对象。自住的限定期为3年,出租的限定期为5年。此外,购房者转让拆迁安置房时,必须保证受让人符合政府规定的资格条件。
绍兴市政府限售政策的出台,旨在保障拆迁安置房的住房需求,防止收购劣质住房炒作等房地产市场乱象。同时,政府对拆迁安置房的规定也考虑到了购房者的实际需求,使市民能够更好地安居乐业。
总之,在绍兴市,拆迁安置房限售政策是存在的,且严格执行。政府对拆迁安置房的管理不仅能够保障市民的住房需求,也有利于城市更新和城乡融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