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离婚后双方要重新协商协议,必须在法定离婚日期前完成离婚财产分割,离婚协议书必须由夫妻双方签字或者捺指印,公证或者涉及财产分割的分居协议等,协议书必需公证,然而,如果由于某些原因,双方在签署协议书之后又重新联姻,是否要重新办理协议书呢?
在国家家庭法规定的离婚协议书中,并没有规定离婚后因为再婚而要重新办理协议书。但是,对于再婚后的财产共同问题,建议再次起草一份协议书,以便更好地解决再婚后的财产纠纷。
重新办理协议书,并不是重新分割离婚财产的必要步骤,特别是如果双方离婚时已经签署了公证协议书,并且在财产分割和债务清偿方面已经有了明确的规定,双方可以遵循协议书上的规定就行了。但是,如果再婚后有了更多的共同财产,双方应重新协商,并且当财产分割出现争议时,可以重新起草协议书并到公证处进行公证。
同时,尽管离婚后重新协商协议书没有规定,但是在再婚后如果双方要继续维护财产共同问题的利益,签署一份协议书也是有益的。协议书应该根据夫妻双方的情况量身定制,明确规定再婚后的财产共同问题。
总之,离婚后重新办理协议书取决于具体情况,如果再婚后,双方有共同财产和债务要处理,建议重新起草协议书。但是如果双方离婚时已经签署了公证协议书,并且在财产分割和债务清偿方面已经有了明确规定,那么重新办理协议书并不是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