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离婚双方在协商离婚过程中达成的一份书面协议,包括离婚双方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探望等方面的协议。那么离婚协议书的失效时间如何计算呢?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离婚协议书是双方协商达成的一份合同,其效力受合同法的规定。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自合同成立时起生效,自约定的期限届满或者事项完成之日终止。
离婚协议书的失效时间一般应该在合同签订时就确定好,并在协议书中明确约定。一旦约定了失效时间,就应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如果协议书中没有约定失效时间,则应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在协议履行完毕后终止。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离婚协议书中约定了失效时间,但在此期限到来之前双方没有完成协议书中的内容,那么协议书的效力仍然会继续存在,直到协议书中所有事项的执行完毕才结束。
此外,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了失效时间之前,如果双方有新的协议达成,且该协议能够取代之前的协议,则原协议失效。而如果新的协议内容不足以取代原协议,则原协议仍然有效。
总之,离婚协议书的失效时间需要在签订时明确约定,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则应双方协商达成新的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