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是指农村居民建房居住及其生产生活需要的土地,是农村居民的“家园”和“生产基地”。虽然宅基地的使用权属于村集体或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利人,但是对于农村居民来说,宅基地已经成为他们生活和生产的基础设施。在过去,由于限制户籍制度的影响,农村宅基地回迁原籍是比较困难的。
近年来,随着户籍制度的改革以及城乡一体化的推进,农村宅基地回迁原籍的政策环境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2018年,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关于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和宅基地三权分置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了农村宅基地可以流转和进入市场,农民可以依照市场价值流转或用宅基地进入市场,将宅基地转为商品住房或其他用途。同时,该文件也明确规定了农村宅基地可以回迁原籍,并对回迁政策做出了详细的规定。
根据国家发改委发布的通知,农村宅基地回迁原籍需要满足一定条件。首先,农民要有回迁的意愿,并且要在村级组织内提出申请。其次,宅基地的建筑物不能存在拆除困难或者环境恶劣的情况,同时需要满足环境和用地的规划要求。最后,回迁的农民需要缴纳相关的税费,以及与村集体谈判确定的土地补偿费用等。
综上所述,目前的政策环境已经允许农村宅基地回迁原籍,但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程序。对于那些希望回迁的农民来说,需要提前做好相关的准备工作,与村级组织进行沟通,以及向上级政府部门进行申请,完成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