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院:
我是原告(父/母姓名),现居住于(住址)。我本着为了孩子健康成长、维护她(他)的最大利益的原则,向贵院提起本案,请求贵院依法裁决。
起因:我的婚姻关系已经解除,目前双方均已离婚。原被告双方都有一名孩子(孩子姓名),我作为原告在离婚协议中被确定为拥有孩子的抚养权。我在离婚协议上同意将抚养权交给原被告的前配偶,一方面出于考虑到当时自己的生活条件不方便抚养孩子,另一方面也是希望为孩子的亲情发展留有可能。然而,我由于一些特殊原因希望重新获得孩子的抚养权,但是原被告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正因如此,我不得不诉诸法律,请求贵院根据法律、事实和公正,判决将孩子的抚养权交于我。
事实和理由:为了孩子的幸福和成长,作为父(母)亲,我们都深知及其重要。我始终认为,我作为孩子的亲生父(母),是更能够全面关注、关心和照顾孩子的人。原被告双方都有一定的工作压力和责任,并不能全身心地投入到孩子的抚养上。我认为自己已经有了足够的条件来给孩子创造一个良好的家庭环境,我们有切实可行的计划来解决孩子的生活、学习、健康等方面的问题。我相信,果断地交还孩子的抚养权给我是合法的、合理的,有利于孩子自身权益的维护和保障。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请求贵院依法做出如下判决:
1.撤销离婚协议中涉及抚养权的部分。
2.判决原被告双方要共同负起资助孩子的义务,按照孩子的实际需求进行分摊。
3.判决将孩子的抚养权交由原告(父/母姓名)负责。
以上请求,均基于事实和法律,我希望贵院能够从孩子的最大利益出发,给予我们妥善的处理和公正的裁定。
特此申请!
原告:(签名)
日期:2019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