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是广东省的一个大市,其拆迁工作一直在进行中。在拆迁过程中,政府为被拆迁户提供了一定的安置政策,包括提供安置房等。那么,这些安置房可以出售吗?
根据国家《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政府为拆迁户提供的安置房属于公共福利性住房,不得转让、转租或者变相出售。这是因为政府提供的安置房是为了满足拆迁户的基本居住需求,保障被拆迁户的基本权益和利益,如果任意出售,就会损害拆迁户的权益。
此外,如果拆迁户出售其安置房,还可能违反拆迁补偿协议,导致政府撤销补偿,并且可能要求被拆迁户退还之前已经得到的补偿费用。
因此,清远拆迁安置房不得出售。如果被拆迁户需要将其安置房出售,应与政府进行沟通协商,并遵守政府的相关规定。同时,政府也应该加强对安置房使用的监管,确保这些房屋用于满足被拆迁户的基本居住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