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抚养权公证是指将原本由一个人承担的抚养儿童的责任转移给另一个人,需要进行公证的一种手续。通常来说,变更抚养权公证需要以下几项材料:
1.申请公证的人的身份证明:包括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等证件,用以证明其身份和婚姻状况。
2.抚养人变更协议书:双方需要填写变更抚养权协议书,具体内容包括原抚养人同意将抚养权转移给另一个人,并载明双方对抚养费用、探视等事项的协议。
3.子女的亲属关系证明:包括子女的身份证明、户口本等证件,用以证明子女身份和关系。
4.其他辅助证明材料:这些材料可以包括结婚证、离婚证、房产证明等,用以支持申请人的申请,并提供更详细的证明材料。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在提交变更抚养权公证申请时,应根据当地公证处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并按照公证处要求填写和提交相关申请表格。同时,申请人应提前准备好以上材料,并确保其真实性和有效性,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迟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