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不一定要在明证局写。但如果夫妻双方协商一致,愿意签订的话,可以在民政局办理离婚,由民政局将协议存档备案;或者在公证处公证,由公证处将协议存档备案。这是为了避免双方之后有任何争议,可以通过协议来解决纠纷。
一般来说,离婚协议是经过双方商定,达成一致协议的书面文件,内容包括财产分配、子女抚养、探望、赡养等等。离婚协议也可以通过律师进行起草,然后由双方签字、盖章、公证等手续完成。
如果离婚协议没有经过公证或备案,双方在离婚后可能会出现无法解决的纠纷,这会对双方的生活造成很大的不便和损失,特别是一些涉及财产分配或子女抚养等重要事项的纠纷。因此,建议夫妻双方在办理离婚时,一定要签署离婚协议,并进行公证或存档备案,才能最大程度地保障双方的权益和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