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是由政府为了推进城市建设而进行拆迁,根据法律规定,原来的房屋主人应该得到合理的补偿并得到拆迁安置房。一般情况下,拆迁安置房的产权是归政府所有,居民只有使用权,不能转让和抵押。
但是,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拆迁安置房的产权是可以转让的。比如说,在购买房子之前,政府与房主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并明确了产权转让价格,这样的拆迁安置房是可以办理房产证并进行转让的。此外,如果购买拆迁安置房时购房者提供了真实有效的购买房屋的费用发票及相关单据,则在房产证上可以进行转让。
但需要注意的是,因为拆迁安置房的产权隶属于政府,转让拆迁安置房产权需要符合相关的政策和规定。有些地区对拆迁安置房的产权转让有很严格的限制,购房者需要在办理房产证和转让手续之前了解相关政策,以免违法所带来的风险。
总体而言,拆迁安置房的产权一般是归政府所有,不能随意转让和抵押,但在特定情况下,符合政策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情况下,是可以进行产权转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