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款,是指由政府或政府机构出资,为公共利益所用的款项。公款在用途上是与个人私有财产严格区分的,通常是通过国库支出、民生经费、政府购买服务和社会福利等方式发挥作用。公款属于国家所有财产,由政府机关和有关部门职权管理。
公款包括政府委托购买服务的资金、政府给予的各种补贴、企业出资、政府拨款、税务抵扣、各类救济、补偿金以及政府采购、土地收储补偿等。所有政府或政府机构出资的钱都可以视为公款。
由于公款是属于国家的,需要在合法的范围内使用,不得私自挪用或滥用。该资金主要用于办公开支、基建、民生等领域,包括交通、教育、医疗、文化、环保等。但一些不法人员为了利益或其他原因,会恶意挪用或私自占有公款,这是对公款的严重犯罪行为。
挪用公款是指在处理公款时,未按照规定程序和用途使用公款,把公款用于个人私利或其他不正当用途。挪用公款是一种非常严重的犯罪行为,它触犯了国家的法律,破坏了社会的正常秩序和公共利益。对于挪用公款的人员,一旦查实,应依法严惩,以起到威慑作用。
因此,公款的管理需要严格规范化,确保资金的落实真正服务于百姓和社会利益,同时也需要加强对于公款使用的监督和审计工作,防止出现不法行为,保障公款的安全和合理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