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中的购买物品一般是指离婚双方在婚姻期间所共同购买的财产,包括房屋、车辆、家具、电器等等。离婚协议中规定了这些共同财产的划分方式,通常是协商达成,而一般情况下,这些规定是有效的。
首先,离婚协议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协议内的内容代表着双方的共同意愿。只要这些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且没有胁迫、欺诈等情况产生,协议就是有效的,包括购买物品的划分。
其次,在离婚诉讼中,法院会认可离婚协议,将其作为判决依据。准确来说,离婚协议在离婚诉讼中有着比较高的法律效力。
但是,如果离婚协议中规定的购买物品属于离婚双方共同债务,如一起贷款购买的房子,离婚协议对于债权人来说可能是无效的。因为债权人并没有参与离婚协议的讨论和达成,也没有签署协议。所以,对于这种共同债务的划分,还需要做额外的法律工作,例如更改产权证等等。
总之,离婚协议中规定的购买物品是有一定法律效力的。离婚双方只要在协议中明确约定,按照约定执行,就可以达到平等、公正、合理的财产划分。但需要注意,对于共同债务的划分还需要进一步的法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