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中涉及到的私有物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
1.个人财产:个人财产包括个人储蓄、投资、财产证明、奖励、遗产、保险等。离婚协议中应明确个人财产的分割和分配情况。
2.车辆及其他交通工具:除了房子和土地以外,车辆、船只、摩托车等交通工具都属于家庭财产。在离婚协议中应明确车辆及其他交通工具的拥有权和分配方式。
3.珠宝饰品:古董、钻石、黄金、贵重首饰、手表等珠宝饰品是许多女性的收藏品。在离婚协议中应明确珠宝饰品的归属和分割。
4.个人用品:离婚协议中应包括个人用品的分割,比如化妆品、护肤品、衣物、鞋袜、家庭用品、家具、电器等。
5.职业资产:职业资产包括专利、著作权、商标、营业秘密和商业机密等。离婚协议中应明确职业资产的归属和分配方式。
总之,离婚协议中应当详细列出财产的种类和要求,依照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分割和分配,保障离婚双方的财产权益,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同时,对于部分无法分割的共有财产,如房子等,双方可以协商决定保留一位配偶的所有权,或者出售并平分资产。需要注意的是,在签署离婚协议时,双方要保证真实,公正,不得违反法律规定。